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岑桃涛   2020-09-12   60

“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葬在这里的才叫故乡。”———《云边有个小卖部》

世间百态,都做成一本书,有千千万万。我却唯独热爱《云边有个小卖部》。喜欢它,不是因为书中什么华丽的语言,而是因为它所呈现的生命中点滴琐碎小事及人间真情。

故事的主人公刘十三自小就没有父亲母亲也去了大城市,再也没有回来,于是他便和外婆“王莺莺”生活在一个小镇里。直到他长大,也像他的母亲一样远离了王莺莺,去到他向往大城市。到了那里,他才发现自己生活的小镇是多么渺小,他又是多么的无能。失恋加失业的双重打击,让他一不振,一个人深夜买醉。王莺莺一个人连夜开着他的老拖拉机往返七公里将外孙“绑”了回来。再一次回到小镇,刘十三遇到了他的青梅竹马陈霜和一个照顾傻子父亲的小女孩儿球球。她在小镇里重新开始了人生。也只觉过去的一切不算什么,人只要有一口饭吃就有希望。正当生活重新步入正轨的时候,王莺莺永远离开了他们,球球去到了福利院,在他经受打击之后,陈霜也因儿时的绝症离开了他,只给他留下了一幅画。刘十三也带着他们的爱与期盼走了下去。故事到这儿也就结束了,小说篇幅不长,却令人深陷其中,久久走不出来。

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不是主角刘十三,也不是自主独立的球球,而是程霜和王莺莺。

程霜自小就身患绝症,医生说她活不过八岁,可是她却一直坚持到最后,也不愿让刘十三看见自己虚弱的样子。临死前也在与时间赛跑,给刘十三作画。在她身上我看到了现代女性的乐观、坚强、自信、顽强、追求爱情的勇气,在不被任何人看好的一生中,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去爱别人。只有拥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所有困难便会不攻自破。

如果说程霜是世界上最勇敢的女孩儿,那么王莺莺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的相处并不算融洽。二人也常常剑拔弩张。可对于二人来说,他们也都是对方最重要的存在。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王莺莺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没有告诉刘十三,觉得她那个胆小鬼一定会哭,自己为他默默做了一切,可就算他再爱刘十三,他还是丢下了刘十三一个人。我的外婆不是王莺莺,我也不是刘十三。我的外婆很烦,每次都会在我吃饱了的时候,还强行往我碗里夹菜;她非常小气,总是把所有吃的都藏起来,只有我去时,才会拿出来。可大都已发霉,她超爱打麻将,总是不顾其他事情;她还总是会对着我们说他身体的不适,可我知道她只是想让我们多陪陪她而已.....纵使她有许许多多的缺点,可她爱我,这一点就足够了。

回忆后,眼前呈现了那个云边镇,还有那座云边的山,山这边是刘十三的故乡,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上有一处小院,院里,外婆在四处忙碌。刘十三、程霜、球球在院里玩闹,每个人脸上都笑盈盈的,我却湿了眼眶,在他们身后是外婆那间小卖部。而在院后是那一团团白云,云托起小卖部。

这本书以平实的语气短短的记叙了刘十三的一生,却也教会了我什么是爱,即使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在此,对许多人说一句:

“我爱你,你要永远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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